01、本安儀表比隔爆儀表的保護級別更高嗎?
本安型和隔爆型是不同類型的防爆型式。由于本安型分為ia、ib、ic三個保護等級,且對應的EPL級別不一。比如本安型ic比隔爆型d的保護級別低,而本安型ia比隔爆型d的保護級別高。本安型和隔爆型防爆技術各具特點和優(yōu)勢,適用于不同的產(chǎn)品和場合。
02、為什么本安系統(tǒng)電纜和非本安系統(tǒng)電纜要分開敷設?
為了防止電纜意外破損后,非本安系統(tǒng)的電能加到本安系統(tǒng)電纜中,破壞現(xiàn)場儀表的本安電能限制,即破壞本安系統(tǒng)功能。
03、DCS系統(tǒng)點檢需要多久做一次?
原則上隨裝置停工大修同步進行,且應不超過 6 年, 應保存控制系統(tǒng)邏輯控制器、安全卡件及其他附件的點檢記錄。
04、三氧化硫是否應該設置有毒氣體探測報警器?
根據(jù)三氧化硫的SDS描述,是可以確定三氧化硫不在有毒氣體范圍內,那么裝設有毒氣體探測器就不可行或者無可操作性了,也不符合首批重點監(jiān)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要求裝設三氧化硫泄漏檢測報警儀的初衷。
05、SIS和DCS可以共用閥門嗎?
實際工程上,強烈建議DCS和SIS相互獨立,包括傳感器、控制器和最終元件。
DCS和SIS共用元件不符合獨立保護層方法論初衷。應注意SIS和DCS共用設備元件對SIF的PFD(PFH)、HFT、SC的要求都有影響。只有滿足共用設備元件的要求時危險失效平均概率足夠低、相關SIF經(jīng)驗證滿足其安全完整性等級要求、符合安全生命周期的所有要求、充分考慮了DCS操作維護等對SIS的影響以及按照功能安全標準要求編制相關檢測及維護規(guī)程等前提條件后才能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