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自2017年11月15日起,在3700-4200MHz和4500-4800MHz頻段內新設置的單收衛(wèi)星地球站如需電磁環(huán)境保護,設置使用單位應在確定工程選址前對其選址進行電磁兼容分析和論證,并征求選址地無線電管理機構的意見。未征求、采納無線電管理機構的意見的,不得向無線電管理機構提出排除有害干擾的要求。
第十條為避免受到5G基站干擾,自2018年1月1日起,新設置使用的3700-4200MHz和4500-4800MHz頻段衛(wèi)星地球站(含測控站),其低噪聲放大器或變頻器的技術指標應符合附4的要求。
第十一條設置使用5G基站的其他要求按照《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公眾移動通信基站設置、使用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工信部無〔2017〕330號)執(zhí)行。
第十二條本規(guī)定自2018年x月x日起試行。
在5G標準之爭中,中國陣營已經成為全世界5G標準的重要力量。在部分領域,中國技術實力雄厚,奠定了5G標準之爭的基本格局,今天中國已經是全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發(fā)展速度領先世界各大國,在諸多領域越來越有發(fā)言權,這是中國5G標準走向世界最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