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GB/T32201-2015《氣體流量計》正式開始實施。該標準是以國際法制計量組織OIML的國際建議OIMLR137-1&2:2012為藍本的基礎上起草的,涉及到除液態(tài)氣體、多相氣體、蒸汽的流量計和壓縮天然氣(CNG)加氣機以外的所有原理類型的氣體流量計,是一個通用型氣體流量計的國家標準。
北京市計量檢測科學研究院、上海工業(yè)自動化儀表研究院、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重慶前衛(wèi)克羅姆表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天信儀表集團有限公司、浙江蒼南儀表廠、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威星智能儀表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科成套儀表有限公司、中國石油西氣東輸管道公司南京計量測試中心、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北京市公用事業(yè)科學研究所、成都秦川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榮成市宇翔實業(yè)有限公司等單位參與了本標準的起草工作。
標準規(guī)定了氣體流量計的術語和定義、計量單位、計量要求、技術要求、標記、操作說明、封印、取壓孔的適用性、計量控制、型式評價、首次檢定和后續(xù)檢定。
標準適用于基于任何測量技術或工作原理、用于測量工作條件下所通過的氣態(tài)燃料或其他氣體體積或質量的流量計,也適用于流量計的附加電子裝置、內(nèi)置修正裝置、內(nèi)置溫度補償裝置及其他可能附加的裝置。
標準不適用于測量液態(tài)氣體、多相氣體、蒸汽的流量計和壓縮天然氣(CNG)加氣機使用的測量壓縮天然氣的流量計。
對于作為流量計部件或者獨立產(chǎn)品的轉換裝置、確定高位熱值的裝置以及由多個單元組成的氣體流量測量系統(tǒng),其相關要求見OIMLR140。